• 首页
  • 医院概况
  • 新闻动态
  • 院务公开
  • 就医指南
  • 科室导航
  • 专家介绍
  • 医院荣誉
  • 健康社区
  • 政策法规
就医指南
医院位置 预约服务 就诊流程 门诊时间 病例复印流程 病情证明流程 门诊检查注意事项 医保服务
您现在的位置: > 就医指南 > 医保服务 > 正文
门诊诊查费暂行实施方法
发表时间:2015/11/5 12:38:03 来源:本站原创 编辑:佚名 点击/评论:

门诊诊查费暂行实施方法

 

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
为贯彻落实《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<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>意见的通知》(绵人社办[2013]252号),现就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,门诊诊查费上调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暂行实施办法通知如下:

1、我信息中心在目录中已经增加了编码为666666的收费项目,在10月份社保局按照门诊上传的这个项目进行统计拨付;

2、增加特殊收费项目门诊诊查费(如果已经有了,此步骤可以省略);

3、将增加的项目对应到社保编码666666上;

4、收费时按增加的项目收费,收费金额为0;

5、社保局按照上传的社保编码为666666的进行统计计算拨付金额。

此办法为暂行实施办法,后续将合并到门诊结算中。

绵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年9月30日

  • 上一篇文章: 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(绵人社发 2014 16 号)
  •   
  • 下一篇文章: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关于落实《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 加成经费补偿办法》意见的通知
  • 主办单位:梓潼县人民医院 地址:梓潼县文昌镇中和街中段120号 0816-8212147 传真:0816-8212147 邮编:622150

    ICP备案编号:蜀ICP备13022445号-1

    川公网安备 51072502110048号

    患者满意度调查职工满意度调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