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诊诊查费暂行实施方法
发表时间:2015/11/5 12:38:03 来源:本站原创 编辑:佚名 点击/评论:
门诊诊查费暂行实施方法
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为贯彻落实《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<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>意见的通知》(绵人社办[2013]252号),现就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,门诊诊查费上调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暂行实施办法通知如下:
1、我信息中心在目录中已经增加了编码为666666的收费项目,在10月份社保局按照门诊上传的这个项目进行统计拨付;
2、增加特殊收费项目门诊诊查费(如果已经有了,此步骤可以省略);
3、将增加的项目对应到社保编码666666上;
4、收费时按增加的项目收费,收费金额为0;
5、社保局按照上传的社保编码为666666的进行统计计算拨付金额。
此办法为暂行实施办法,后续将合并到门诊结算中。
绵阳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
2013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