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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支付
发表时间:2023/10/30 17:21:51 来源:本站原创 编辑:佚名 点击/评论:

1、职工生育保险如何结算?

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结算,未达到结算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。结算标准为:1.分娩:顺产支付3500元,剖宫产支付4500元,生产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儿多支付500元;2.引产:中期妊娠住院支付1000元,中期至晚期之间住院支付1500元,晚期住院支付2500元;3.流产:早期妊娠门诊支付500元,住院支付1000元。室内医院发生的生育费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,企业参保人员津贴需复印相关资料交于医保局。

2、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需要资料?

(1)职工生育保险申报表;

(2)住院费用结算发票(报销联原件);

(3)出入院证原件;(医院已报销时为复印件);

(4)住院费用清单原件;

(5)医院结算分割单原件;

(6)病人身份证复印件;

(7)单位对公账号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3、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费用如何报销?

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仅执行生育医疗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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